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特殊類型教育課程實施規範
對應面向: 善盡大學社會責任
方案名稱: H-4 中部地區融合教育輔導服務中心
活動時間
108年4月23日(星期二)09:00-16:10
辦理地點
教育樓B201教室
參與人數
總參與人數: 85 人
本校職員: 4 人
他校教職員: 81 人
邀請來賓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教授兼教務長/洪榮照教授
活動理念
為提供本校輔導區教師了解特殊教育與12年國教課程綱要特殊教育類型在教學實務之應用。透過講師講解12年國教課綱及特殊教育領域之要點及目標,協助教師了解其內涵與實施方式,在特殊教育上如何進行教案編寫及教學。
辦理情形
此次研習主題為「十二年國教特殊類型教育課程實施規範說明」。講師首由社會變遷角度切入,講述為因應現象及挑戰而發展出相應的策略。接著深入探討總綱之課程目標及其核心素養,並詳述九年一貫課綱與108課綱間的異同。此外亦帶入特教領域之應用、講述於各系統間的合作與連結,最後闡述於各面向之調整方向及基本原則,更分述於不同學習階段之重點。結尾則由講者做統整及回饋。 此次研習深入詳細、且具有條理及架構的向參與者說明新課綱於特殊教育課程之實施及規範。講師講課方式幽默風趣,使得看似生硬之內容能夠不流於枯燥,講師對於課綱的精熟及專業程度,為多數參與者肯定,期望該研習能使參與教師在課綱正式實施前可更加了解課綱施行方向與可行之操作方式。
圖一:講師講述
圖二:研習實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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